水霧送水口,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設置,並標明水霧送水口字樣及送水壓力範圍。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67條規定了水霧送水口的設置要求。根據第59條第1款至第4款的規定,水霧送水口應該被安裝並標明水霧送水口的字樣及送水壓力範圍。 參考資料方面,可以參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的相關法規,以了解更詳細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