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聘任人員由各軍工廠建議人選,由上一級管理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遴選,按規定報核。 評價聘任人員資格審查標準如附件二。
根據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第7條,評價聘任人員的選拔程序需由上一級管理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遴選,並依照附件二的資格審查標準進行審查。 參考資料: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