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兵役法施行法39核准後證書之發給

快速跳轉

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查報通知及申請免役、禁役、或緩召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准後,發給證明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39條規定,當免役、禁役、或緩召的申請經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國防部所屬的權責單位核准後,將發給相對應的證明書。 例如,如果一位男子申請免役,他需要先向當地政府或國防部提交申請文件,經核准後,政府或國防部將發給他免役證明書,以證明他被免除兵役。同樣地,如果有人申請禁役或緩召,也需要獲得核准後,才能獲得相應的證明文件。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3

(0360114 制定)

抽籤以在縣市政府所在地舉行為原則,但地區遼闊而交通不便者,得分區舉行之。   抽籤時,團管區代表,當地民意機關代表,縣市長及所屬鄉鎮長,均應到場,以縣市長或鄉鎮長為主席,由現役及齡男子親自行之。

(0431123 全文修正)

抽籤,以在鄉、鎮公所所在地舉行為原則,抽籤時,縣(市)政府、團管區司令部及縣(市)有關機關,均應派代表到場監察、指導,以縣(市)長或其代表或鄉、鎮長為主席。   抽籤,應於每年十一月底以前辦理完竣,並由縣(市)政府造具役齡男子中籤統計表,呈報省政府,另造具名冊彙送團管區司令部。

(0891121 全文修正)

依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查報通知及申請免役、禁役、或緩召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准後,發給證明書。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八條移列。   二、本條僅明定經核定免役、禁役、或緩召者,應發給證明書。另原條文所定其餘行政事務於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中規範,爰予以配合修正。

(0360114 制定)

抽籤以在縣市政府所在地舉行為原則,但地區遼闊而交通不便者,得分區舉行之。   抽籤時,團管區代表,當地民意機關代表,縣市長及所屬鄉鎮長,均應到場,以縣市長或鄉鎮長為主席,由現役及齡男子親自行之。

(0431123 全文修正)

抽籤,以在鄉、鎮公所所在地舉行為原則,抽籤時,縣(市)政府、團管區司令部及縣(市)有關機關,均應派代表到場監察、指導,以縣(市)長或其代表或鄉、鎮長為主席。   抽籤,應於每年十一月底以前辦理完竣,並由縣(市)政府造具役齡男子中籤統計表,呈報省政府,另造具名冊彙送團管區司令部。

(0891121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八條移列。   二、本條僅明定經核定免役、禁役、或緩召者,應發給證明書。另原條文所定其餘行政事務於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中規範,爰予以配合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兵役法施行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兵役法施行法第 39 條規定:「依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查報通知及申請免役、禁役、或緩召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兵役法施行法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兵役法施行法第 3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