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軍事審判法 第 90 條

  1. 1.拘提被告,應用拘票,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住居所。 二、案由。 三、拘提之理由。 四、應解送之處所。
  2. 2.第八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拘票準用之。
  3. 3.拘提由執法官兵、軍法警察或軍法警察官執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90條,拘提被告時應使用拘票,並在拘票上記載被告的姓名、性別、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的名稱或番號,以及被告的駐在地或住居所、案由、拘提的理由,以及應解送的處所。此外,根據第88條第3項和第4項的規定,拘票準用於拘提程序。拘提可以由執法官兵、軍法警察或軍法警察官執行。 舉例: 例如,如果一名軍人涉嫌違反軍事法規,經過調查後需要被拘提,軍事法院或軍事機關可以使用拘票,將拘提的相關資訊填寫在拘票上,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別、所在部隊或學校的名稱或番號,以及案由和拘提的理由。拘票上還應該提供被告應解送的處所,可以是軍事機關的指定地點。拘提可以由執法官兵、軍法警察或軍法警察官執行,他們可以根據拘票上的指示將被告帶到指定的處所。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