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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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死亡戰士之家屬應依該戰士死亡時之身分、服役或退除狀況分別按第八條至第十一條規定基數標準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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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因病死亡戰士之家屬應根據該戰士死亡時的身分、服役或退除狀況,按照第8條至第11條的基數標準發給補償金。具體依據該法規的規定,根據戰士的身份、服役或退除狀況,家屬將獲得相應的補償金額。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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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