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法院應在院內明顯處所公告週知,凡民眾對司法業務有興革意見,得作成意見書,密封投入意見箱,或以電子信件寄送電子信箱。
你提到的法院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第27條,根據我的知識,我並不清楚這個法條的內容。抱歉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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