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9 條

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上級機關對於不合規定者,不得為之轉請,其應依職權予以解決者,亦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料,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9條規定,當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時,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如果上級機關對於不合規定者不予轉請,則應由該解釋機關依職權予以解決。具體來說,當解釋機關向上級機關提出聲請解釋時,如果上級機關發現其不符合規定,則不得進行轉請程序,而應由該解釋機關自行解決問題。這條法條的目的是確保在解釋機關層次上的適當程序和權力分配。 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804號解釋說明了相關法條的內容和應用。根據這個解釋,解釋機關在向上級機關提出聲請解釋時,如果上級機關發現該聲請不符合規定,則不得進行轉請程序,且上級機關應予以駁回。只有當聲請符合規定且需要上級機關解決時,上級機關才能進行轉請程序。 例如,如果某個地方法院向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解釋,而高等法院發現該聲請不符合規定,則高等法院不能將其轉請給最高法院。相反,高等法院應該予以駁回,並由地方法院自行處理此事。這樣的規定確保了解釋機關在法律解釋程序中的適當性和權力範圍。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