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財政收支劃分法36行使政權費用之負擔

快速跳轉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6條的規定,各級政府在行政區域內的人民行使政權所需的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這表示政府需要為人民行使政權所需的費用提供資金支出。例如,政府可能需要支付選舉費用、公共諮詢活動的開支或其他與民主運作相關的費用。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確保政府能夠負擔人民行使政權所需的費用,以維護民主制度的運作。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財政部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細則》,各級政府在預算編列時需納入相關政權行使費用的預算項目。例如,根據台北市政府的年度預算書,其中包含了選舉管理的費用,這些費用被視為行使政權所需的負擔。同樣地,其他地方政府的預算書中也會包含相關的預算項目,用於支付人民行使政權所需的費用。這些預算項目的編列遵循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確保政府能夠負擔人民行使政權的相關費用。

立法沿革 2

(0400529 制定)

各級政府之支出劃分如左:   一、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者,歸中央。   二、由省(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省(市)。   三、由縣(市)(局)立法並執行者,歸縣(市)(局)。   四、上級政府立法交由下級政府執行者,其經費之負擔,應於立法時明文規定之。   五、由二省(市)縣(市)(局)以上共同辦理者,歸各該省(市)縣(市)(局)比例分擔。

(0540423 全文修正)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400529 制定)

各級政府之支出劃分如左:   一、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者,歸中央。   二、由省(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省(市)。   三、由縣(市)(局)立法並執行者,歸縣(市)(局)。   四、上級政府立法交由下級政府執行者,其經費之負擔,應於立法時明文規定之。   五、由二省(市)縣(市)(局)以上共同辦理者,歸各該省(市)縣(市)(局)比例分擔。

(0540423 全文修正)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財政收支劃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6 條規定:「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5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