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6 條(銷售額之計算)
- 1.第十四條所定之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但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不在其內。
- 2.前項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貨物,其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在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營業稅法第16條規定銷售額為全部代價含價外費用,但不含本次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須併入計算 5% 營業稅。
Q · 服務費、運費要併入銷售額課營業稅嗎?菸酒稅怎麼算?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第一項,銷售額為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價額外收取之服務費、運費、包裝費、手續費等一切費用,唯一不併入的是本次銷售之營業稅本身(避免稅對稅課稅)。第二項規定,銷售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者,這些稅額應加計入銷售額再計算 5% 營業稅,形成「稅上稅」結構。
白話解讀
餐廳帳單末尾那個「服務費 10%」後面還要再課 5% 營業稅,很多人第一眼會覺得這是重複課稅。但本條寫得很直白:銷售額是「你收到的全部代價」,包括你在貨物或勞務價錢之外收的一切費用。服務費是你收的、運費是你收的、包裝費是你收的,全部算進銷售額裡課 5%。唯一不算進去的是「本次銷售的營業稅本身」(不然會變成稅對稅課稅)。第二項更狠:如果你賣的貨已經被課過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這些稅額是貨物成本的一部分,要加進去一起算營業稅。這代表一瓶啤酒你付的 5% 不是對裸價課,是對「裸價+菸酒稅」整個數字課。這不是國稅局貪心,這是稅制設計,但大部分消費者從來沒看懂發票到底怎麼算出來的。
法律定性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為營業稅銷售額(稅基)之定義性條款,規範銷售額包括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含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服務費、運費、包裝費等),但排除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貨物,前述稅額須併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 應開立發票金額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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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送餐點的運費、平台服務費要課營業稅嗎?▾
要。依本條第一項,銷售額是「收取的全部代價」,包括價額外收取的一切費用。運費、平台服務費都屬於此範圍。差別在於是誰向消費者收取、誰開發票。餐廳直營外送是餐廳的銷售額;透過 UberEats/Foodpanda 平台則是平台的銷售額。內行人提示:如果餐廳與平台的合約結構寫的是「平台代收代付」並符合嚴格會計條件,那筆錢可以不計入餐廳銷售額。但多數合約並不具備「代收代付」的完整要件,餐廳老闆以為的「不是我的錢」常常在稽徵機關眼裡就是你的錢。
Q2我賣菸酒給餐廳,到底發票金額怎麼算?▾
菸酒稅是菸酒產品成本的一部分,依本條第二項應加計入銷售額再乘 5%。舉例:你賣一瓶含菸酒稅 30 元的啤酒,你的售價(含菸酒稅)是 60 元,則營業稅應課在 60 元上(60×5%=3),發票開 63 元。很多業者誤以為營業稅只對裸價(30 元)課,結果連續漏報。內行人提示:貨物稅及菸酒稅的計稅結構是「稅上稅」,這個知識在你做訂價或跟客戶解釋發票金額時是必備的,說不清楚你會被客戶質疑亂收費。
Q3代客戶代訂機票或訂飯店收的手續費要併入銷售額嗎?▾
要。代訂服務的「手續費」是你的勞務報酬,屬於你的銷售額,要開立發票課 5% 營業稅。但你代客戶支付給航空公司或飯店的「票款/房價」,如果符合「代收代付」要件(有委任關係、無賺取價差、開立原始收據給客戶),可以不併入你的銷售額。內行人提示:旅行業的代收代付稅務結構在稅法上有特別規定,但這條是普遍適用的底層邏輯。做任何代收代付生意前,先把文件流確認清楚,事後補件的難度比你想像的高得多。
Q4營業稅銷售額是什麼?▾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銷售額是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包括價額外收取的服務費、運費等一切費用,但不含本次銷售之營業稅本身。
Q5什麼叫「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指於商品或勞務本身價額之外,向買方另外收取的附加費用,例如服務費、運費、包裝費、手續費、刊登費、成交費等。
Q6什麼是稅上稅?▾
依本條第二項,菸酒稅、貨物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已內含於貨物成本,課營業稅時是對「含稅價」課,形成稅基堆疊的「稅上稅」結構。
Q7什麼是代收代付?▾
營業人受委任代為向第三人支付款項。要不併入銷售額須同時具備:委任關係明確、無賺取價差、開立第三人原始收據三要件。
Q8服務費 10% 怎麼開發票?▾
服務費全額併入銷售額計算 5% 營業稅。例如餐點 500 元 + 服務費 50 元 = 銷售額 550 元,營業稅 27.5 元,發票總額 577.5 元(實務上採整數進位或四捨五入)。
Q9賣含菸酒稅的啤酒銷售額怎麼算?▾
依第二項,先把菸酒稅加進裸價再課 5%。例如裸價 30 元+菸酒稅 30 元=銷售額 60 元,營業稅 3 元,發票開 63 元。
Q10怎麼證明屬於合規代收代付?▾
準備三份文件:書面委任協議、無賺取價差的帳務證明(如收支對沖紀錄)、第三人開給委任人的原始收據或發票。
Q11漏報服務費怎麼補救?▾
主動補申報並繳清稅款及利息,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1條免罰或減罰;被查獲後再補報,罰鍰可達所漏稅額1至10倍。
Q12本條 vs 第17條時價認定差在哪?▾
本條是「實際收取金額」的擴張定義,第17條是「不合常規收費」時稽徵機關依時價調整的反避稅機制。一個是基準,一個是補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value | note |
|---|---|---|
| 本條(營業稅銷售額) | 全部代價+價外費用,含貨物稅、菸酒稅 | 稅基擴張型,堵拆分規避 |
| 所得稅法銷售收入 | 通常以發票金額認定,扣除銷項稅額 | 二稅算法不同,會計需分開記錄 |
| 代收代付(合規) | 不併入銷售額 | 需符合三要件:委任、無價差、原始收據 |
| 代收代付(不合規) | 全額併入銷售額 | 稽徵機關查核時舉證責任在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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