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3條,營業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 1. 依照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的規定計算稅額。 2. 經營零售業務。 3. 銷售的貨物或勞務可以進行編號並標示價格。 根據參考資料中的事例,如果一家營業人符合上述條件,他們就可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這樣他們就能夠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並按照營業稅法的規定計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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