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資料庫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產品升級計畫
法律人の許願池
顧客訪談大募集
教學
免費下載 App
加入 Discord
第 一 章 總則
>
關稅法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稱關稅,指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進口稅。
編章節(點擊轉跳)
第 一 章 總則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通關程序
開新分頁
第 一 節 報關及查驗
開新分頁
第 二 節 完稅價格
開新分頁
第 三 節 納稅期限與行政救濟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稅款之優待
開新分頁
第 一 節 免稅
開新分頁
第 二 節 保稅
開新分頁
第 三 節 退稅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特別關稅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罰則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執行
開新分頁
第 七 章 附則
開新分頁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關稅法第二條的意思是,當我們從國外進口貨物時,政府會對這些貨物徵收進口稅,這個進口稅就是所謂的關稅。 舉個例子,如果你從美國買了一台手機,那麼當這台手機進入台灣時,政府就會對這台手機徵收進口稅,這個進口稅就是關稅。
問題回報
免費下載 App
加入 Discord
搜尋引擎
法律資料庫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