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 13 條
快速跳轉
- 1.依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外銷廠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其進口原料應納之營業稅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自行具結記帳: 一、專營應稅貨物或勞務。 二、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及投資業務,且採用直接扣抵法計算稅額。
- 2.前項辦理記帳之原料,以外銷廠商自國外直接進口,並自行出口至國外者為限,其適用範圍不包括課稅區與保稅區間之進、出口案件。
- 3.外銷品得沖銷之營業稅,以其出口離岸價格依營業稅法第十條所定徵收率計算之金額核計。
- 4.經核准記帳之進口原料營業稅,由海關按月逕依其總出口沖銷金額沖銷之。
- 5.依前項沖銷後之營業稅記帳沖銷金額明細資料,應存於海關網站,供廠商查詢。
- 6.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之作業規定,由海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13條的解釋如下: 1. 依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外銷廠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其進口原料應納之營業稅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自行具結記帳: - 專營應稅貨物或勞務。 - 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及投資業務,且採用直接扣抵法計算稅額。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財政部97年8月11日台財關字第09700325030號令,外銷廠商可以根據其專營或兼營的稅務負責項目,選擇採用直接扣抵法計算稅額。 2. 前項辦理記帳之原料,以外銷廠商自國外直接進口,並自行出口至國外者為限,其適用範圍不包括課稅區與保稅區間之進、出口案件。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營業稅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外銷產品的營業稅率為零。外銷廠商只有自國外進口原料並自行出口至國外的情況下,才有資格適用營業稅率為零。 3. 外銷品得沖銷之營業稅,以其出口離岸價格依營業稅法第十條所定徵收率計算之金額核計。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營業稅法第十條,營業稅的計算是基於貨物的出口離岸價格,並根據相應的徵收率計算。 4. 經核准記帳之進口原料營業稅,由海關按月逕依其總出口沖銷金額沖銷之。 範例參考資料:沖銷進口原料營業稅的作業規定是由海關所定的,並根據外銷品的出口沖銷金額按月進行沖銷。 5. 依前項沖銷後之營業稅記帳沖銷金額明細資料,應存於海關網站,供廠商查詢。 範例參考資料:沖銷後的營業稅記帳沖銷金額明細資料應該存儲在海關的網站上,以供廠商查詢。 6. 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之作業規定,由海關定之。 範例參考資料: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的記帳沖銷作業規定是由海關所定的。
- 營業稅法法規
- 營業稅名詞
- 具結名詞
- 保稅區名詞
- 第十條條文
- 徵收名詞
- 核名詞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