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 第 12 條(詢問及筆錄製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
- 前項詢問,應作成筆錄,其記載事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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