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40 條(公文書之增刪附記)

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不得竄改或挖補;如有增加、刪除或附記者,應蓋章其上,並記明字數,其刪除處應留存字跡,得辨認。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40 條禁止公務員文書竄改挖補,修改須蓋章、記明字數、保留原字跡可辨認。

Q · 公務員制作的筆錄、裁定書、起訴書可以塗改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40 條,公務員制作之文書禁止竄改與挖補,但允許依程序修改。任何增加、刪除或附記必須在改動處蓋章、記明增刪字數,且刪除處的原字跡必須保留可辨認。三個要件缺一不可。用立可白塗黑、撕掉重貼、整段塗黑看不到原文,都違反本條,可作為法庭上攻擊文書可信度的依據。

白話解讀

法庭上最致命的質疑之一,就是「這份文件被改過」。第40條是防止這件事發生的最後一道鎖。公務員做的文書不能塗改、不能挖補(就是把字刮掉重寫)。如果確實需要增加、刪除或附記,必須在改動處蓋章,旁邊寫清楚增減了幾個字,刪掉的地方還要保留原來的字跡讓人看得到改了什麼。為什麼這麼嚴格?因為刑事筆錄記的可能是你說過的每一句話,起訴書裡的事實認定直接決定你會不會坐牢。如果這些文件可以隨便改,整個刑事司法的信任基礎就崩了。反過來說,如果你在筆錄上發現有立可白的痕跡、有被塗黑看不到原文的字,但旁邊沒有蓋章也沒有附記字數,這就是違反本條的鐵證。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40 條為公務員制作文書的修改程序規範,建立三道完整性關卡:禁止竄改挖補、修改處必須蓋章並記明字數、刪除處須留存原字跡可辨認。此條為刑事文書完整性與證據可信度的核心保障,與第 39 條文書製作程序、第 41 條訊問筆錄、第 100 條之 1 訊問錄音錄影制度共同構成防止筆錄遭事後竄改的制度體系。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事訴訟法第 40 條是什麼?

規範公務員制作文書的修改規則:禁竄改挖補,改動須蓋章記字數留原字跡。

Q2公務員文書修改沒蓋章算違法嗎?

違反本條程序,可在法庭上作為攻擊該文書可信度的依據。

Q3什麼叫挖補?

把原本的字刮掉、撕掉、塗黑、貼掉,使原內容無法辨認的修改方式。

Q4用立可白塗改筆錄合法嗎?

違反本條「留存字跡」要求,等於銷毀原始紀錄,可主張該文書有瑕疵。

Q5筆錄塗改處沒記字數有什麼後果?

辯護人可在交互詰問時質疑製作人,要求說明修改範圍與原因。

Q6怎麼檢查筆錄有沒有違法塗改?

簽名前逐頁看:有改動嗎?蓋章了嗎?記字數了嗎?原字跡看得到嗎?

Q7電子筆錄也適用第 40 條嗎?

原始設計針對紙本,電子筆錄精神相同,須有完整修改軌跡(log)。

Q8發現筆錄塗改瑕疵怎麼辦?

當場拒絕簽名要求補正,或事後書面異議並告知辯護人作為法庭素材。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titlerows
公務員文書 vs 私人文書 vs 商業文書 修改規則對照[ { "category": "公務員文書(刑訴 40)", "modification_rule": "禁竄改挖補,須蓋章+記字數+留字跡", "violation_consequence": "可作攻擊證據可信度依據,法院可不採或降低證明力" }, { "category": "民事文書(民訴 119 等)", "modification_rule": "類似規範但寬鬆,要求塗改處蓋章或簽名", "violation_consequence": "影響該書證證明力,須他證補強" }, { "category": "私人契約", "modification_rule": "建議塗改處兩造蓋章確認", "violation_consequence": "如有爭議須由筆跡鑑定或證人佐證" }, { "category": "商業契約", "modification_rule": "騎縫章+塗改處蓋章是商業慣例", "violation_consequence": "可能不影響效力但增加糾紛時舉證難度"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規則第 39 条(公務員が作成すべき書類の訂正・追加・削除)
🇰🇷 韓國형사소송규칙 제 39 조 (공무원이 작성하는 서류의 정정·추가·삭제)
🇨🇳 中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笔录制作规范及修改程序相关规定
🇩🇪 德國§ 271 Abs. 2 StPO(Sitzungsprotokoll - Berichtigungen müssen kenntlich gemacht werd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429(procès-verbaux - les ratures et renvois doivent être approuvés)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36(Clerical Mistakes)+ 證據保全規範(無單一直接對應條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