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銀行法 第 138 條(限令調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公布施行後,現有銀行或類似銀行機構之種類及其任務,與本法規定不相符合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本法有關規定,指定期限命其調整。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