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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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非經中央銀行核准,不得辦理外幣與新臺幣間之交易及匯兌業務。
深度解讀
根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8條的規定,非經中央銀行核准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不得辦理外幣與新臺幣之間的交易和匯兌業務。根據該條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必須經過中央銀行的核准才能進行此類業務。此條規定旨在保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確保國際金融業務的安全運作。這意味著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只能在經過中央銀行的審查和核准後,才能進行外幣與新臺幣之間的交易和匯兌業務。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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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