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 26 條(董事、監察人持有記名股票數額最低成數)
- 1.凡依本法公開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二者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各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一定之成數。
- 2.前項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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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全體董事、全體監察人持有的記名股票,各不得低於已發行股份總額的法定成數。
Q · 上市公司董事一定要持有自家股票嗎?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公開發行公司的全體董事與全體監察人,各自持有的記名股票合計不得低於已發行股份總額的法定成數,成數由金管會依資本額分級以命令訂定。注意是「全體合計」而非「每人達標」,單一董事不足可由其他董事的超額持股彌補;但若整個董事會或監察人團隊合計仍不足,主管機關會限期補足,逾期得依第178條裁罰。
白話解讀
董事和監察人是公司最高決策者,但如果他們手上沒有足夠的自家公司股票,他們做決定的時候有什麼動力跟股東站在同一邊?第26條就是用來解決這個問題的。它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的全體董事和全體監察人,各自持有的記名股票總額,不得低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一定比例(由金管會以命令訂定)。白話說,就是「你要管這家公司,就得把自己的錢壓進去」。如果你是投資人,查一下這家公司的董監事持股有沒有達標,比看一百篇分析師報告都實在。因為一個董事長如果連最低持股都維持不住,不是資金出了問題,就是對公司前景沒信心。無論哪一種,你都應該知道。
法律定性
證券交易法第26條為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最低持股成數的強制規範,要求全體董事合計與全體監察人合計各自持有的記名股票,不得低於已發行股份總額的法定比例,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構成台灣公司治理中經營者利益綁定的法定底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 全體董事最低應持股數 = 已發行股份總額 × 對應級距董事成數;全體監察人最低應持股數 = 已發行股份總額 × 對應級距監察人成數。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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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董監事最低持股的「一定成數」到底是多少?▾
由金管會以「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訂定,依公司實收資本額分級。資本額越大,成數百分比越低。例如資本額3億以下的公司,全體董事合計至少持有已發行股份約15%,全體監察人約1.5%。查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董監事持股不足明細」比自己算更快,金管會每月公布不達標公司名單。
Q2獨立董事也要持股嗎?▾
獨立董事的持股也計入全體董事合計,但實務上獨立董事通常持股極少或為零。法律要求的是全體董事合計達到成數,不是每個董事都要達標,所以獨立董事的低持股可由其他董事的高持股彌補。若一家公司獨立董事佔多數席次、大股東董事又在減持,全體合計可能出現臨界不足。
Q3持股不足的公司股票還能買嗎?▾
可以買賣,持股不足不影響股票交易。但要思考為什麼不足:新任董事還在增持中問題不大;長期不足且多次被要求補足仍未改善,通常意味經營團隊利益綁定有嚴重問題。連續兩季以上持股不足的公司,這不是法律效果,而是值得警惕的市場信號。
Q4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什麼?▾
公開發行公司全體董事、全體監察人持有的記名股票各須達已發行股份總額的法定成數,成數由金管會以命令訂定。
Q5董監事最低持股成數是多少?▾
依資本額分級,資本額越大百分比越低。3億以下董事合計約15%、監察人約1.5%,遞減至千億以上約1%、0.1%。
Q6什麼叫「全體董事合計」?▾
把所有董事個人持有的記名股票相加,與已發行股份總額比對是否達成數,非每名董事個別達標。
Q7董監最低持股跟第25條持股申報差在哪?▾
第25條是每月申報持股變動的揭露義務,第26條是規定持股下限的實體門檻,前者是後者查核的資訊基礎。
Q8怎麼查公司董監持股有沒有達標?▾
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董監事持股餘額明細』與『董監事持股不足明細』,金管會每月公布不達標名單。
Q9全體董事最低應持股數怎麼算?▾
已發行股份總額 × 對應資本額級距的董事成數;監察人同理用監察人成數計算。
Q10董監持股不足要怎麼補足?▾
收到主管機關限期補足公函後,由不足的董監在期限內於市場增持至達標,或由其他董監超額持股彌補。
Q11持股不足公司的成數要去哪確認?▾
查《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對照公司實收資本額級距,以現行版本為準。
Q12獨立董事持股不足會拉低全體合計嗎?▾
會計入全體合計,但法律只要求全體達標,獨董低持股可由其他董事超額彌補,除非整體已臨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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