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第3条,其中提到的关系人包括以下情形: 1. 如果公开收购人是自然人,则指的是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 如果公开收购人是公司,则指符合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规定的关联企业。 此外,该条款还提到关系人持有的有价证券,包括利用他人名义持有的情况。 参考资料:《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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