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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期貨交易法 第 87 條

  1. 1.期貨經理事業接受特定人委任經理期貨交易時,應於委任前告知期貨交易之性質及可能之風險、交付風險預告書,並與客戶簽訂書面委任契約
  2. 2.前項書面契約及風險預告書應記載之事項與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3. 3.期貨經理事業向非特定人募集資金從事期貨交易,準用第八十四條至第八十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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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法第87條,期貨經理事業在接受特定人委任進行期貨交易之前,應向客戶告知期貨交易的性質和可能的風險,並簽訂書面委任契約。這份書面契約和風險預告書的內容和格式,由主管機關來定。如果期貨經理事業向非特定人募集資金進行期貨交易,則會適用第84條至第86條的相關規定。 根據台灣證券期貨聯合網站公布的「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修正」,對於期貨經理事業的書面委任契約和風險預告書內容,應該包含下列事項:交易性質、風險及可能承受的損失、交易方式、佣金和費用、委託持倉物的範圍、結算價、履約價、避險策略等。此外,公告中也提供了模板以供期貨經理事業使用。 參考資料: 1. 期貨交易法(中華民國104年修正):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01 2. 台灣證券期貨聯合網站:https://www.sfb.gov.tw/ 3.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修正全文: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56&parentpath=0,4&mcustomize=sfb_laws_detail.jsp&lawID=2034&dtable=Law&dpath=%BE%C7%A6%5E%AC%C2%A4%40%B8%E4%AB%CE%A4h%A6%5D%AE%CA%A8%F8%BE%B9%A6%A1%7B%B3%BB%A5%A6%BBP%A8%E0%B8%AP%A4%BA%A4%A4%A4u&dttab=0 4. 期貨經理事業契約內容範本: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56&parentpath=0,4&mcustomize=sfb_laws_detail.jsp&lawID=2053&dtable=Law&dpath=%BE%C7%A6%5E%AC%C2%A4%40%B8%E4%AB%CE%A4h%A6%5D%AE%CA%A8%F8%BE%B9%A6%A1%7B%B3%BB%A5%A6%BBP%A8%E0%B8%AP%A4%BA%A4%A4%A4u&dt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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