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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校各科組原核定新生名額,遇有缺額時,除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及最後一學年第二學期外,各學期得招收轉學生。轉學考試相關事宜,由各校組織轉學招生委員會擬定招生辦法,報本部核定後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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