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成績之考查,分左列各款辦理: 一、公民與道德學科。 二、操行。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7條規定了德育成績的考查項目,分為公民與道德學科以及操行兩個方面。對於公民與道德學科的考查,可以透過相關的考試、測驗來評估學生對公民與道德知識的理解和運用能力。而對於操行方面的考查,則是通過觀察學生的日常行為舉止、態度表現來評估其品德和道德素養。這兩個項目的考查對教育機構來說非常重要,可以幫助學校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果和品德發展情況,從而指導教育工作和學生的成長。 參考資料: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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