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第5款的解釋,該法規中的「雇員」指的是根據原雇員管理規則進用的編制內雇員。而「同委任及委任或比照警佐待遇警察人員」則是指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9條第2項及第40條之1所規定的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或支領警佐待遇人員。這些解釋中,會有相關的參考資料來支持這些解釋,例如原雇員管理規則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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