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58條,配偶在開始支領展期遺屬年金之前已經過世或喪失領取遺屬年金權利時,其他有領受權的遺族可以按照本條例第43條所規定的領受順序和分配比率,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具有領受權的遺族是指在教職員亡故時已經支領或同時支領月退休金,並符合本條例第43條規定的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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