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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律師接受委任後,有正當理由,不得片面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時,應於相當期間前通知委任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當事人權益受損,及應返還不相當部分之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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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律師接受委任後,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片面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時,應於相當期間前通知委任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當事人權益受損,及應返還不相當部分之報酬。 民法549之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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