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獎賞之方法如左: 一、公開嘉獎。 二、頒發獎狀或獎品。 三、增加接見。 四、增加通信。 五、其他獎賞。
根據我所瞭解的資料,目前並未找到關於「感訓處分執行辦法第37條」的具體內容以及相關參考資料。很抱歉,無法提供更詳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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