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根據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30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所指的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的規定,選用員工時應參考相關職系的規定。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該法條規定公務人員的職系選用。
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立法理由本通則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辦理。
本通則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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