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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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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二條第一款
所稱得以間接方式識別,指保有該資料之公務或
非
公務機關僅以該資料不能直接識別,須與其他資料對照、組合、連結等,始能識別該特定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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