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 第 25 條
撤銷或廢止土石採取許可時,應註銷其土石採取許可證及土石採取場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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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土石採取法第25條,當撤銷或廢止土石採取許可時,應註銷相關的土石採取許可證和土石採取場登記證。這表示一旦許可被撤銷或廢止,相關的許可證和登記證將被註銷。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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