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孔、手孔蓋應有適當之識別標識,以指示其所有權人或公用事業。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35 條規定了人孔、手孔的識別標識要求,以指示其所有權人或公用事業。具體而言,該條款要求人孔、手孔蓋應有適當的識別標識,這是為了讓人們能夠確認這些設備的所有權人是誰或者是否為公用事業所用。根據我所掌握的資料,並沒有具體的案例與這一條款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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