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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37 條

地下供電電纜之導體、絕體、被覆、外皮及遮蔽層之設計及裝設,應將電纜在裝設及運轉時,預期會產生之機械、熱、環境及電氣等應力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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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37條,地下供電電纜的設計和裝設應該考慮到在裝設和運轉時可能產生的機械、熱、環境和電氣應力。這意味著在設計和裝設地下供電電纜時,需要考慮到可能對電纜產生的各種壓力,包括機械壓力(例如土壤壓力或建築物的壓力)、熱壓力(例如由於電流通過而產生的熱量)以及環境壓力(例如濕度、溫度和腐蝕性物質等)。這條規則的目的是確保地下供電電纜能夠在各種應力下正常運行,並減少可能的損壞或故障。範例:一個建築物的地下停車場需要安裝地下供電電纜,該規則要求在設計和裝設電纜時考慮到停車場可能會產生的機械壓力(例如汽車行駛壓力),並選擇足夠耐壓能力的電纜,以確保供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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