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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39 條

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氣體絕開關設備室之配置原則規定如下: 一、應保留安裝、維修及測試之空間。 二、除被有效圍籬之靜電電容器組外,室內所有帶電組件應以箱體或包封容器予以遮蔽保護,帶電金屬體應被有效接地。 三、除通訊室及直流電源室得設置一個出口外,密閉之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及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應至少設置二個出口;出口門內配置門把應可輕易向外推鎖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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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39條,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的配置原則如下: 一、應保留安裝、維修和測試的空間。 二、除非受有效圍籬保護的靜電電容器組,室內的所有帶電組件應以箱體或包封容器予以遮蔽保護,非帶電金屬體應被有效接地。 三、除通訊室和直流電源室可以設置一個出口外,密閉的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應至少設置兩個出口;出口門內配置門把應可輕易向外推鎖開啟。 根據我所找到的相關資料,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39條主要是針對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的配置原則進行規範。該法條要求保留適當的安裝、維修和測試空間,並且除受圍籬保護的靜電電容器組外,其他帶電組件應以箱體或包封容器予以遮蔽保護,非帶電金屬體應被有效接地。此外,密閉的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應至少設置兩個出口,出口門上的門把應可輕易向外推鎖開啟。 這條規則的目的是確保屋內變電所變壓器室和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室的安全性和功能性。配置的要求旨在提供足夠的空間進行安裝、維護和測試工作,並保護帶電組件以避免安全風險。此外,設置多個出口和易於操作的門把有助於在緊急狀況下進行迅速的撤離和開門操作。 然而,我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直接相關的範例,因為資料庫中未提供具體的案例或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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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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