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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 第 14 條(指定審查人員審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商標專責機關對於商標註冊之申請、異議、評定及廢止案件之審查,應指定審查人員審查之。
  2. 前項審查人員之資格,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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