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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著作權法 第 106-1 條

  1. 1.著作完成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日之前,未依歷次本法規定取得著作權而依本法所定著作財產權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除本章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但外國人著作在其源流國保護期間已屆滿者,不適用之。
  2. 2.前項但書所稱源流國依西元一九七一年保護文學與藝術著作之伯恩公約第五條規定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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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106條之1規定,我國加入WTO前完成、保護期間仍存續的外國著作回溯受保護,但源流國已過期者除外。

Q · 我手上 2002 年以前進口的外國老片、老書,現在還算公共財嗎?

依著作權法第106條之1,著作完成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我國生效日(2002年1月1日)之前、原本未取得我國著作權、但依現行法計算保護期間仍存續的外國著作,會回溯獲得保護。但有一項但書:若該外國著作在其源流國的保護期間已經屆滿,我國就不保護。源流國依伯恩公約第五條判斷,原則上是首次發行地。因此舊庫存是否仍是公共領域,必須先查源流國的保護狀態,不能單憑「年代久遠」判斷。

白話解讀

2002 年 1 月 1 日台灣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那一刻,台灣的著作權地圖被重畫了一次。本條規定:那一天之前完成、原本因為各種原因(互惠問題、未註冊、外國人著作不受保護)拿不到台灣著作權的外國作品,只要依現行法計算保護期間還沒過,就能「回溯」獲得保護。但有一條重要的但書:如果這個作品在它的「源流國」(依伯恩公約決定的母國)保護期已經屆滿,台灣就不保護。這條改變了台灣市場上一大批進口老片、老書、老唱片的法律地位。原本你合法販售的庫存、合法使用的素材,可能一夜之間進入灰色地帶。源流國判斷不是看作品「來自哪裡」這麼直覺,伯恩公約第五條有具體規則。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106條之1為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所設的回溯保護規範。其將協定生效日(2002年1月1日)前完成、原本未受我國保護但依現行法保護期間仍存續的外國著作納入保護範圍,並以「源流國保護期間已屆滿者除外」為但書,源流國依伯恩公約第五條決定,構成台灣著作權對外國舊著作的過渡銜接核心條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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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源流國」?怎麼判斷?

源流國依西元1971年保護文學與藝術著作之伯恩公約第五條判斷,原則上是作品首次發行地,未發行的看作者國籍或常居地。例如一本由美國作者在英國首次出版的書,源流國通常是英國。源流國判斷直接影響保護是否延續,務必獨立查證首次發行地證據。

Q2為什麼台灣加入 WTO 會回溯保護外國作品?

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第70條第2項,會員須對協定生效前已存在但保護期間還沒過的著作給予保護,這是國際義務。台灣於2002年1月1日加入WTO,同步承擔此義務,故有本條的回溯保護。回溯保護是各國加入WTO的常態調整。

Q3怎麼知道一個外國作品在源流國的保護有沒有過期?

查源流國著作權法計算保護期間,多數國家採作者終身加50年或70年。美國對1978年後創作的作品採終身加70年。本條但書要看當下源流國的最新狀態,不是WTO生效當時的狀態,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Q4著作權 WTO 回溯保護是什麼?

我國 2002 年加入 WTO 時依國際義務,將加入前完成、保護期間仍存續的外國著作回溯納入保護的制度。

Q5什麼是源流國?

依伯恩公約第五條決定的著作母國,原則上是首次發行地,未發行者看作者國籍或常居地。

Q6什麼是回溯保護的但書?

外國人著作在其源流國保護期間已屆滿者不適用本條,台灣即不保護。

Q7本條保護的是哪些作品?

2002年1月1日前完成、原本未受我國保護、但依現行法保護期間仍存續的外國著作。

Q8怎麼判斷一個外國老著作是否受台灣回溯保護?

確認完成日在2002年前 → 計算我國保護期是否存續 → 依伯恩公約第五條定源流國 → 查源流國保護是否屆滿。

Q9怎麼查源流國的保護期有沒有過期?

查源流國著作權法計算保護期間,多採作者終身加50或70年,以該國現行法最新狀態為準。

Q10被指控侵權的外國著作怎麼處理?

先查源流國保護狀態,已屆滿則依但書不保護;若仍受保護則檢視106條之2利用人緩衝。

Q11合法買進的舊庫存怎麼合規利用?

確認回溯保護是否成立,受保護則依第106條之2過渡規定處理既有重大投資與已著手利用。

Q12第106條 vs 第106條之1 差在哪?

106條處理本國舊著作過渡,106條之1處理外國著作回溯,形成國內外平行雙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第106條第106條之1公共領域
適用對象本國舊著作(修法前完成)外國著作(WTO 前完成)保護期屆滿之著作
保護觸發符合修法施行要件WTO 生效日回溯,保護期仍存續不受保護
除外條款依本章規定源流國保護期已屆滿則除外
源流國判斷不適用依伯恩公約第五條不適用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德國EU-Schutzdauerrichtlinie 93/98/EWG Art. 10 Abs. 2(Wiederaufleben des Schutzes)
🇫🇷 法國Directive 93/98/CEE art. 10(2)(rétablissement de la protection des œuvres)
🇺🇸 美國17 U.S.C. § 104A(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ct 著作權回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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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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