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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著作權法113

快速跳轉

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依本法所定權利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適用本法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113條規定,92年6月6日修法前取得的製版權,依10年期間計算仍存續者,適用現行法。

Q · 92年修法前取得的舊製版權,現在還有效嗎?

在10年期限內就適用現行法,過期就失效

依著作權法第113條,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施行前取得的製版權,要先依法定權利期間(製版完成起10年)計算是否仍在存續中:仍在期內者,繼續適用現行著作權法的保護與救濟規定;已逾10年者,本條不再適用,該整理成果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自由重製。判斷關鍵在「製版完成時點」加10年是否晚於今天。

白話解讀

製版權是台灣著作權法裡一個冷門但實用的制度:對於已經失去著作權保護的古籍或藝術作品(例如古代字畫、古書),如果你花心力整理排版、影印複製,可以取得 10 年的「製版權」保護你的整理成果。這條處理的是制度切換的過渡:民國 92 年修法前已經依舊規則取得的製版權,只要算下來還在 10 年保護期內,就照本法繼續走完剩下的期限。聽起來很技術性,但對你的意義很實際:如果你開古籍出版社、做老照片數位化、整理絕版藝術作品,這條決定了你既有權利還能用多久、是否需要重新申請。也決定了如果有人盜印你 92 年前整理的古籍,你還能不能告。對藏家來說,這條讓你知道某些老版本古籍的影印本還有沒有獨家權利,影響你的收藏決策。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113條為製版權制度的過渡性規範,處理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舊製版權:凡依法定10年權利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一律改適用現行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使制度切換時既有權利的剩餘存續期間得以延續,避免新舊法銜接產生權利真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什麼是製版權?跟著作權差在哪?

製版權是著作權法給整理已無著作權保護的古籍古畫的人一個10年的小型保護。差別在三點:保護期短(10年 vs 著作財產權終身加50年);保護對象是整理排版成果不是內容(內容是公共領域);只能阻止他人複製你的版面,不能阻止別人自己重新整理。實務上很多人混淆製版權和著作權,導致權利主張過度。

Q2我家族民國85年印了一批祖譜,現在還有獨家權利嗎?

依本條,民國85年完成製版,10年保護期到民國95年屆滿,現在已過期,其他人可以複製這個版本。但若當年祖譜含家族傳記、考證等原創文字,這些原創部分另受著作財產權保護,不受10年限制。處理家族文獻要逐項分辨整理成果與原創內容。

Q3舊製版權過期後別人能自由複製嗎?

可以。製版權屆滿10年後,該整理版本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能自由重製,原權利人無法再依製版權主張。實務提示:要先確認對方複製的是你的整理版面,而非單純引用古籍原典,後者本來就不侵權。

Q4著作權法113條是什麼?

規範92年修法前取得的舊製版權如何銜接現行法,仍在10年期內者繼續適用本法保護。

Q5製版權和著作權差在哪?

製版權保護整理排版成果且只有10年;著作權保護內容且原則終身加50年。前者護版面、後者護內容。

Q6什麼叫製版權的存續期間?

自製版完成時起算10年(著作權法第79條),10年內受保護,期滿即進入公共領域。

Q7為什麼需要113條這種過渡規定?

避免92年修法時把既有製版權人的剩餘存續期間直接剝奪,維持新舊法銜接的權利安定。

Q8舊製版權怎麼判斷還有沒有效?

找出製版完成時點 → 加10年 → 比對屆滿日是否晚於今天,晚於今天就還在保護期內。

Q9製版權到期日怎麼算?

製版完成日 + 10年 = 屆滿日。例如88年完成,98年屆滿,現已過期。

Q10發現有人盜印我的舊整理版怎麼辦?

先確認製版權是否仍在期內,仍在期內者蒐集銷售證據、寄存證信函,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賠償。

Q11怎麼證明製版權還在存續中?

提出製版完成的出版日期、製版權登記文件或樣本,據以計算10年期間是否屆滿。

Q12製版權 vs 著作財產權哪個保護久?

著作財產權久很多(原則終身加50年),製版權僅10年。處理家族文獻要逐項分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製版權著作財產權
保護對象整理排版的成果(版面)著作的內容表達
保護期間10年(自製版完成起算)原則終身加50年
能阻止什麼他人重製你的版面他人未經授權利用內容
客體前提已無著作權保護的古籍古畫受保護的原創著作
法源著作權法第79、80、113條著作權法第22條以下

製版權

保護對象
整理排版的成果(版面)
保護期間
10年(自製版完成起算)
能阻止什麼
他人重製你的版面
客體前提
已無著作權保護的古籍古畫
法源
著作權法第79、80、113條

著作財產權

保護對象
著作的內容表達
保護期間
原則終身加50年
能阻止什麼
他人未經授權利用內容
客體前提
受保護的原創著作
法源
著作權法第22條以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中國著作权法 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权(保护期10年)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3

立法沿革 3

(0810522 全文修正)

依本法修正施行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享有之製版權,於本法修正施行後製版權未消滅者,適用第四章規定。

(0861230 全文修正)

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適用本法規定。

立法理由對已依原法辦理登記,取得之製版權加以規範。

(0920606 修正)

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依本法所定權利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適用本法規定。

立法理由本條就依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過渡規定加以修正,使之更為明確。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10522 全文修正)

依本法修正施行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享有之製版權,於本法修正施行後製版權未消滅者,適用第四章規定。

(0861230 全文修正)

對已依原法辦理登記,取得之製版權加以規範。

(0920606 修正)

本條就依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過渡規定加以修正,使之更為明確。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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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著作權法第 113 條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本法修正施行前取得之製版權,依本法所定權利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適用本…」(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著作權法第 1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著作權法第 11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