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著作權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公開發表之著作原件及其著作財產權,除作為買賣之標的或經本人允諾者外,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