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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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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7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不得「事後」讓與或繼承 但可以「事前」以雇用人或出資人為著作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