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2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該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 前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
- 第一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置監察人;未置監察人者,不適用本法有關監察人之規定。
- 第一項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由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rose0429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 192
◾️公發公司依證交法26之三:至少須有董事五人
◾️非公發公司得依章程不設董事會,改設董事一~二人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政府或🥷法人股東1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1人股東公司會),🙅♂️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股份有限公司不須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
該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II 前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
III 第一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置監察人」;未置監察人者,不適用本法有關監察人之規定。
IV 第一項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由「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
🔵方嘉麟師:本條立法不當,經濟部有個魔咒認為一人不成股東會(覺得喪權辱國)
yhcmlc2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無同法27條之適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