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28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12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者不得為發起人。
Q · 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幾個人?發起人有什麼資格限制?
至少2人,未成年和受輔助宣告者不行
依公司法第128條,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但發起人資格有限制: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之人均不得為發起人。法人也可以當發起人,但僅限三種:公司或有限合夥、以自行研發技術或智財作價投資之法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且與設立目的相關之法人。
深度解讀
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多少人?答案是2個。但這個「2個人」的門檻背後藏著幾個你可能不知道的坑。第一,未成年人不能當發起人。不只是未成年,連受輔助宣告(法院認定你的判斷力需要他人協助)還沒撤銷的人也不行。第二,法人可以當發起人,但不是所有法人都行。只有三種法人有資格:公司或有限合夥、用自己研發的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投資的法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法人。換句話說,一般的財團法人(基金會)、社團法人(協會)想發起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除非走第二或第三款,否則法律不允許。為什麼?因為立法者擔心非營利組織拿捐款去投資設立公司,偏離了它的設立目的。這個限制看似冷門,但每年都有創業者在公司登記階段才發現合夥人的身分不符合資格,白忙一場。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7 則
立法沿革 7 版
本條有 9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7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