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7-1 條(廢止登記)
公司之經營有違反法令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者,應由處分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17 條之 1 規定,公司違法營業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後,處分機關須通知經濟部廢止公司登記。
Q · 公司被勒令歇業後,公司登記會怎樣?
依公司法第 17 條之 1,公司因違反法令受勒令歇業處分後,一旦處分「確定」(救濟期間屆滿未提訴願或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處分機關必須通知經濟部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關鍵在於「確定」二字:在處分尚未確定前,公司仍有訴願與行政訴訟救濟空間;一旦確定,登記廢止為法定自動程序,公司法人格將進入清算階段。
白話解讀
一間公司被政府勒令歇業,不代表它在法律上就消失了。如果沒有人去處理登記,這間公司會變成殭屍:不能營業,但法人格還在,名字還佔著,債務關係還糾纏著。第17條之1就是處理這種殭屍的機制。當公司因為違反法令被主管機關勒令歇業,而且這個處分已經確定(意思是救濟期間過了或法院判了),處分機關必須通知經濟部廢止這間公司的登記。注意「確定」這兩個字,它保護了企業最後的救濟機會:在處分還沒確定之前,公司還有翻盤的空間。但一旦確定,登記廢止的連鎖反應就不可逆了。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17 條之 1 係違法營業與公司登記之強制勾稽條款。當公司經營違反法令、受處分機關勒令歇業且該處分已確定者,處分機關負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廢止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之法定義務,構成違法企業強制退場機制之一環。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勒令歇業處分要怎麼救濟?▾
30 天內依法提訴願,未提即視為確定。
Q2公司登記被廢止後,債務怎麼辦?▾
進入清算程序,法人格在清算範圍內繼續存在。
Q3勒令歇業跟撤銷許可有什麼不同?▾
撤銷許可走 17 條第二項對「許可」下手;勒令歇業走 17-1 條對「營業行為」下手。
Q4處分確定到登記廢止要多久?▾
法律未明定具體日數,實務上通常數週內完成。
Q5公司登記被廢止後可以復業嗎?▾
原公司無法復業,須重新設立新公司。
Q6部分登記事項廢止是什麼意思?▾
僅廢止違法營業項目,公司主體仍存續。
Q7勒令歇業處分送達後沒處理會怎樣?▾
30 天救濟期間經過即視為確定,啟動登記廢止連鎖。
Q8公司被廢止登記後負責人要負什麼責任?▾
未依法清算逕行處分資產者,依公司法第 26-1 條負清算人責任。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勒令歇業(17-1 條) | 自願停業 | 撤銷許可(17 條二項) |
|---|---|---|---|
| 啟動原因 | 公司經營違反法令 | 公司主動申請停業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廢營業許可 |
| 處分機關 | 違法行為主管機關(如衛生局、環保局) | 經濟部商業司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 對登記之影響 | 處分確定後廢止登記 | 登記事項變更為停業,可申請復業 | 撤銷後廢止登記 |
| 可否復業 | 原公司不可復業,須重新設立 | 可申請復業 | 原公司不可復業 |
| 救濟方式 | 向處分機關上級機關提訴願 | 申請人自行決定 | 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上級機關提訴願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