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7 條(特許之業務)
- 1.公司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
- 2.前項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17條規定許可業務必須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才能申請公司登記;許可被撤銷或廢止確定後,公司登記也會被連動撤銷或廢止。
Q · 做需要許可的行業,要先設公司還是先拿許可?
依公司法第17條第一項,公司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必須先領得許可文件,才能申請公司登記。順序顛倒會卡在登記程序動不了。第二項更狠:許可被撤銷或廢止確定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通知經濟部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許可是公司存在的地基,地基抽掉公司跟著倒。
白話解讀
開一間公司不是先去經濟部登記就好。如果你做的是政府管制行業(銀行、保全、旅行社、補習班、藥局),順序搞錯就全白做。這條規定了一個鐵律:先拿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許可,再去辦公司登記。反過來做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第二項:你好不容易拿到許可、登記完畢、開始營業了,如果主管機關後來把你的許可撤銷或廢止,不只是營業做不了,連公司登記本身都會被連帶撤銷或廢止。這不是「停業」而已,是你這間公司在法律上被從根部砍斷。許可是地基,地基被抽掉,上面的建築自動倒塌。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17條為許可業務(特許業務)之登記前置原則:公司經營之業務若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必須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方得申請公司登記;許可一旦經撤銷或廢止確定,公司登記亦連動撤銷或廢止之,建立「許可—登記」雙向綁定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17條規定什麼?▾
許可業務必須先拿許可文件,才能申請公司登記;許可被撤廢,公司登記也跟著倒。
Q2什麼樣的行業屬於許可業務?▾
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命令規定須政府許可者,如保全、旅行社、金融、藥局、廢棄物處理、補習班等。
Q3先登記再申請許可會怎樣?▾
順序顛倒會卡在登記程序,公司登記實務上會被駁回或要求補正許可文件。
Q4許可被撤銷後公司還在嗎?▾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通知經濟部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若是唯一營業項目則整間公司法人資格消失。
Q5怎麼查我的營業項目是不是許可業務?▾
上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或營業項目代碼表,許可業務會註明「須經許可」並列主管機關。
Q6撤銷和廢止有什麼不同?▾
撤銷指許可本身違法溯及失效;廢止指原本合法但事後失去要件向後失效。法律效果與救濟途徑不同。
Q7許可被撤廢通知到經濟部要多久?▾
行政處分須確定(救濟期間屆滿或經行政法院裁判確定)後,主管機關才會通知經濟部執行登記撤廢。
Q8公司法第17條和第17-1條怎麼分?▾
第17條處理許可被撤廢的連動撤銷登記;第17-1條處理公司違法經營遭勒令歇業時的登記廢止,兩條構成雙軌退場機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label | rows |
|---|---|
| 公司法第17條 vs 第17-1條 | [ { "axis": "觸發事由", "left":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 "right": "公司違反法令經中央主管機關勒令歇業" }, { "axis": "啟動機關", "left":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right": "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直接認定" }, { "axis": "登記效果", "left": "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right": "廢止公司登記" }, { "axis": "適用情境", "left": "許可業務之公司", "right": "全部公司(含非許可業務)" } ] |
| 撤銷 vs 廢止 | [ { "axis": "瑕疵性質", "left": "許可本身違法(自始無效)", "right": "事後失去合法要件" }, { "axis": "效力時點", "left": "原則上溯及既往", "right": "原則上向後失效" }, { "axis": "信賴保護", "left": "違法者通常無信賴保護", "right": "合法取得者可主張信賴保護" }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