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17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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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176 條已於 2018 年配合無記名股票廢除而刪除,是台灣公司治理透明化的歷史節點。
Q · 公司法 176 條為什麼被刪除?
公司法第 176 條原規定無記名股票股東須於股東會開會 5 日前將股票交存公司才能出席。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法大修配合國際反洗錢規範(FATF 要求),全面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所有股票必須記名。本條因規範對象(無記名股票)已不存在而一併刪除,反映台灣公司治理從容許匿名持股走向全面透明化的歷史轉折。
白話解讀
這條曾經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股東必須在股東會開會五日前把股票交存公司才能出席。2018年公司法大修時,台灣全面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配合國際反洗錢趨勢,所有股票必須記名),這條存在的前提消失了,所以一併刪除。它的歷史意義在於反映了台灣公司治理從容許匿名持股到全面透明化的轉變。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176 條為已刪除之歷史條文,原規範無記名股票股東出席股東會的程序門檻(交存股票 5 日前)。2018 年公司法修正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後,本條失去規範對象同步刪除,標誌台灣股權結構走向強制透明化、配合國際反洗錢標準的制度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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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法第 176 條規定什麼?▾
原規定無記名股票股東須於股東會開會 5 日前交存股票才能出席,已於 2018 年刪除。
Q2為什麼公司法 176 條被刪除?▾
2018 年公司法大修配合 FATF 反洗錢規範,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本條前提消失。
Q3無記名股票是什麼?▾
不記載持有人姓名、可匿名流通的股票,曾是公司容許隱名持股的工具,已於 2018 年廢除。
Q4公司法廢除無記名股票哪一年?▾
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法大修一次廢除,所有公司股票強制記名。
Q5舊的無記名股票還能用嗎?▾
不能。修法後既有無記名股票須於指定期間內換發為記名股票,逾期失效。
Q6FATF 是什麼?▾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2003 年起壓制各國 bearer shares。
Q7台灣為什麼跟進廢除無記名股票?▾
為符合 APG(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與 FATF 標準,避免被列為高風險洗錢國家。
Q8公司法 176 條歷史意義?▾
標誌台灣公司治理從容許匿名持股到全面透明化的制度轉折點。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記名股票 | 無記名股票(已廢除) |
|---|---|---|
| 持有人記載 | 股票上記載股東姓名,須記入股東名簿 | 不記載姓名,持有即為股東 |
| 轉讓方式 | 背書 + 過戶登記 | 交付即生效,類似動產 |
| 出席股東會 | 依股東名簿通知,憑身分證件出席 | 依 176 條須開會 5 日前交存股票 |
| 現行有效 | ✅ 唯一合法形式(2018 年起) | ❌ 已禁止,須換發為記名股票 |
| 反洗錢風險 | 可追蹤實質受益人 | 匿名性高,FATF 認定高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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