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司法 第 50 條(償還與賠償請求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股東因執行業務所代墊之款項,得向公司請求償還,並支付墊款之利息;如係負擔債務,而其債務尚未到期者,得請求提供相當之擔保
  2. 股東因執行業務,受有損害,而自己無過失者,得向公司請求賠償。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