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27 條
- 1.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 2.使用燃料車輛之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 3.非使用燃料車輛之徵收費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之。
- 4.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 27 條授權徵收公路養護費,對使用燃料車輛訂有「不得超過燃料價格 25%」的法定上限,性質屬規費而非稅。
Q · 燃料費政府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嗎?
依公路法第 27 條第 2 項,使用燃料車輛的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俗稱燃料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的百分之二十五,這是法律設下的硬天花板。非使用燃料車輛(如電動車)的費率,則依第 3 項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整筆費用在法律上屬於「規費」而非「稅」,須對應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用途。
白話解讀
每次去加油站,你付的油錢裡藏著一筆你從沒細看的費用:汽車燃料使用費。它的法律靠山就是這條。但這條真正值得你知道的,是它幫你設了一道天花板:對使用燃料的車輛,這筆養路錢的費率不能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的百分之二十五。政府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電動車這種不燒油的,則另外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訂。多數人從沒想過自己每年繳的燃料費是有法定上限的,更沒想過這個上限是寫在公路法裡而不是稅法裡,因為它在法律上是「規費」不是「稅」,這個分類影響你能用哪一套邏輯去質疑它。
法律定性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為公路法第 27 條授權徵收之規費,供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之用。對使用燃料車輛,其費率受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之法定上限拘束;非使用燃料車輛之費率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其徵收及分配辦法亦由跨部會共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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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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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燃料費是稅嗎?▾
不是,法律上是規費,法源為公路法第 27 條,須對應公路養護用途。
Q2燃料費有上限嗎?▾
有,使用燃料車輛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的 25%。
Q3電動車要繳燃料費嗎?▾
電動車不適用 25% 燃料價格上限,其收費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
Q4燃料費和牌照稅差在哪?▾
燃料費是規費(公路法),牌照稅是稅(使用牌照稅法),性質與用途不同。
Q5燃料費收來做什麼?▾
專供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
Q6燃料費的徵收辦法誰訂?▾
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訂定;市區道路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
Q7油價漲跌會影響燃料費嗎?▾
上限綁定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價格是計算基準的分子。
Q8覺得燃料費收太貴可以爭執嗎?▾
可援引第 27 條 25% 上限與規費定性,檢視收費標準有無逾越法律授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fuel_fee_regue | license_tax |
|---|---|---|
| 法律性質 | 規費(使用者付費) | 稅(使用牌照稅) |
| 法源 | 公路法第 27 條 | 使用牌照稅法 |
| 用途限制 | 專款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安全管理 | 進入一般政務財源(地方稅) |
| 費率上限 | 燃料車輛不得超過燃料價格 25% | 依稅法稅率表,無 25% 連動上限 |
| 主管機關 | 交通部(會商財政部) | 地方稅稽徵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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