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39 條
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一、引擎或車身(架)號碼及拖車標識牌應與來歷憑證相符。除小型車附掛之拖車外,拖車標識牌及車身(架)號碼打刻應符合附件十七之規定。 二、消音器作用正常,排氣管完好。 三、方向盤應在左側。 四、腳煞車、手煞車效能、平衡度合於規定。 五、著地輪應為四輪以上,最前軸著地應為二輪。前輪側滑度合於規定。 六、各種喇叭應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七、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八、車輛尺度、顏色、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車身標識合於第四十二條之規定。 九、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新登檢領照之車輛有黏貼隔熱紙者,除經交通部核可之車輛外,應依下列規定: (一)前擋風玻璃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百分之七十以上之合格隔熱紙。但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十五公分內之區域,不在此限。 (二)前側窗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合格隔熱紙。 (三)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除應符合前二目規定外,後側窗及後(擋)窗均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合格隔熱紙。 (四)前三目所稱合格隔熱紙係指符合附件二十五規定並有合格標識者。 十、雨刮、照後鏡完備,平頭大型車有前照鏡。 十一、座位符合第四十一條規定。各類車前排、貨車及小客車全部座位應裝置安全帶。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新型式大客車及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大客車全部座位應裝置安全帶。 十二、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露營車及幼童專用車應備有合於規定之滅火器,其規定如附件五,使用之滅火器應為內政部登錄機構認可之車用滅火器,且大客車應於車輛後半段乘客取用方便之處,另設一具車用滅火器。雙節式大客車各節車廂及雙層公車各層車廂,應依前述規定分別設有對應數量之車用滅火器。 十三、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插座完好,位置合於規定。 十四、曳引車、經核可附掛拖車之小型車及拖車除依照一般汽車檢驗規定外,其聯結設備應完善;拖車煞車效能平衡度合於規定;煞車燈、方向燈、號牌燈、車寬燈、倒車燈、尾燈、危險警告燈及反光標識良好,位置合於規定。 十五、大貨車及拖車左右兩側之防止捲入裝置與後方之安全防護裝置(或保險槓)合於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四日起,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至五千公斤且全長六公尺以下之小貨車,亦同。 十六、車高三點五公尺以上之汽車傾斜穩定度合於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車高三點四公尺以上之新型式大客車及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車高三點四公尺以上之大客車,亦同。 十七、車輛之車身變更打造全高為三點四公尺以上大客車或三點五公尺以上其他車輛或特種車者,應檢附汽車底盤製造廠之符合安全書面證明文件,特種設備應符合規定,並取得合法車身打造工廠之施工證明。 十八、隨車有車輛故障標誌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起應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909高可見度服裝—試驗法及要求第二級以上或其他等同標準之反光服裝(背心)。 十九、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者,其各項裝備應符合附件十之規定;使用燃料為壓縮天然氣者,其各項裝備應符合附件十三之規定。 二十、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式大貨車、傾卸式半拖車及其貨廂應符合附件二十二規定。 二十一、大客車尺度除全長、全寬、全高應符合前條規定外,其車身各部規格應符合附件六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大客車其車身各部規格應符合附件六之一規定;雙節式大客車應符合附件六之三規定;雙層公車應符合附件六之四規定。 二十二、使用自動排檔之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國內產製者以出廠日為準,進口者以裝船日為準,應裝設未踩煞車踏板無法由停車檔排出檔位之自動排檔鎖定裝置。 二十三、小型車附掛之拖車前後端尖角、側面突出物應合乎規定。 二十四、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在二十公噸以上之新登檢領照汽車,應裝設具有連續記錄汽車瞬間行駛速率及行車時間功能之行車紀錄器(以下簡稱行車紀錄器)。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八公噸以上未滿二十公噸汽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八公噸以下營業大客車,亦同。並應檢附行車紀錄器經審驗合格之證明。 二十五、應查驗罐槽車之罐槽體檢驗(查)合格之有效證明書。高壓罐槽車之罐槽體應依勞動部所定有關高壓容器檢查之法令辦理;常壓液態罐槽車之罐槽體應依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六、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框式半拖車及裝載砂石、土方且總重量在二十公噸以上之傾卸框式大貨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應裝設具有顯示車輛載重功能且合於規定之載重計。 二十七、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框式大貨車及半拖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十二公噸以上大貨車、總聯結重量三點五公噸以上拖車及總重量五公噸以上大客車,亦同。 二十八、幼童專用車及校車之車身左右兩側與後方車身標示之倒三角形黃色部分,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應使用合於規定之反光識別材料。 二十九、幼童專用車之車身各部規格,應符合附件十二之規定。 三 十、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各類車輛其所使用輪胎之胎面未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或CNS4959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 三十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四日起,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至五千公斤且全長六公尺以下之小貨車,亦同。 三十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大客車電氣設備數量及位置應與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紀錄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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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 條列出汽車申請牌照的 32 項檢驗基準,涵蓋引擎號碼、煞車、燈光、車身規格與隔熱紙透光率,任一項不合格即無法領牌。
Q · 新車驗車到底要過哪些關才能領牌?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 條,汽車申請牌照檢驗共有 32 款基準,從引擎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煞車效能、燈光、車身尺度顏色與紀錄一致,到隔熱紙透光率(前擋 70% 以上、前側窗 40% 以上,2026 年 2 月 28 日起新領照車適用)、反光背心須符合 CNS 15909 第二級以上(2023 年 7 月起)。32 項採全有全無認定,任何一項不合格,整輛車都無法領牌。
白話解讀
32 個項目。少一項你的車就不能領牌上路。本條列出新車申請牌照時監理站會逐項檢查的所有標準,從引擎號碼到車窗透光率,從反光背心到滅火器規格。最近最關鍵的變化是隔熱紙:2026 年 2 月 28 日起新登檢領照的車,前擋玻璃透光率必須 70% 以上、前側窗 40% 以上。很多新車買家簽約時被推銷員說「全車黑爆」,到監理站才發現過不了。另一個冷門但幾乎所有車都會遇到的:你的車裡必須有一件符合 CNS 15909 第二級以上的反光背心,2023 年 7 月後新驗車的硬性規定,沒有不是罰錢,是直接驗不過。背後的邏輯:你的車必須跟監理站紀錄一字不差,從車身顏色到改裝件都要符合規定,不一致就拿不到牌照。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 條為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與基準總表,以 32 款量化標準規範車輛首次領牌前監理機關應逐項查驗之事項,涵蓋識別、安全機構、燈光、車身規格、隔熱紙透光率、安全配備等,與第 39 條之 1 的定期檢驗形成首次與後續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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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 2025 年買的車,隔熱紙也要符合新規定嗎?▾
不用。本條第 9 款明確寫「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新登檢領照之車輛」適用,意思是 2026 年 2 月 28 日當天或之後第一次申請牌照的車才有事。你 2025 年領牌的車不受影響,年度定期檢驗也不會被卡。但如果你之後做了車身大改裝重新申請領牌,可能會被當「新登檢領照」處理,改大裝前先去問監理站。
Q2反光背心去全聯買的可以嗎?▾
不一定。本條第 18 款要求符合 CNS 15909 第二級以上或同等標準,而不是隨便一件螢光背心。買的時候要看標籤上有沒有 CNS 15909 第二級或以上標識。很多人車裡放的是工地用反光背心,標準不一樣,反光條尺寸與位置可能不符,驗車時被仔細檢查就過不了。網購直接搜「CNS 15909 第二級」最快。
Q3驗車不過要多久內要重驗?▾
依違反項目和監理站規定不同,通常會發給不合格通知單,要求 1 個月內改善複驗,超過就要重新申請。若不合格項目涉及行車安全(煞車、燈光、輪胎),可能會限制不能上路直到改善完成。複驗只測上次不合格的項目,所以拿到通知單要看清楚卡在哪幾款,把資源集中在那幾項。
Q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規定什麼?▾
規定汽車首次申請牌照時,監理機關應逐項查驗的 32 款檢驗基準,從識別號碼到安全配備全涵蓋。
Q5牌照檢驗和定期檢驗差在哪?▾
牌照檢驗(第39條)是首次領牌前的全項查驗,定期檢驗(第39條之1)是領牌後維持安全的後續檢查,項目互相對應。
Q6什麼叫合格隔熱紙?▾
指符合附件二十五規定且有合格標識的隔熱紙,判準是包裝上的可見光透過率數字,不是肉眼黑度。
Q7可見光透過率是什麼意思?▾
光線通過車窗與隔熱紙後的比率,前擋須 70% 以上、前側窗 40% 以上,是決定合不合格的關鍵數字。
Q8新車驗車要怎麼準備?▾
核對來歷憑證 → 確認隔熱紙透光率達標 → 備齊反光背心與滅火器 → 檢視燈光與改裝 → 預約監理站逐項查驗。
Q9驗車不過要怎麼複驗?▾
看不合格通知單卡在哪幾款,集中改善那幾項,取得改善證明後於 1 個月內回監理站複驗,只測上次不合格項目。
Q10隔熱紙不合格要花多少改善?▾
需重買合格隔熱紙並重貼,費用視車型與紙材而定,且需重新排師傅與複驗時間,交車日可能延後。
Q11怎麼證明隔熱紙合格?▾
保留隔熱紙的 CNS 合格標籤、附件二十五合格證明與施工收據,最好交車前要業務拍標籤照片寫進確認單。
Q12牌照檢驗 vs 機車牌照檢驗差在哪?▾
汽車適用第39條 32 款(含隔熱紙、滅火器等),機車適用第39條之2,項目以煞車、燈光、號碼為主,標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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