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1規定,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逾68歲、運輸業大型車駕駛人逾65歲,須每年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附無失智症證明,並體檢合格才能延長職業駕照,小型車至70歲、大型車至68歲止。
Q · 高齡計程車或大車司機要幾歲開始考認知測驗才能繼續開?
小型車逾68歲、大型車逾65歲,須每年通過認知測驗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1,逾68歲的小型車職業駕駛人、汽車運輸業所屬逾65歲的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前一年內未受吊扣處分且體格檢查合格者,須再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失智症證明,才能換發一年效期或在駕照上逐年加註延長。小型車最多到滿70歲止、大型車最多到滿68歲止。通過後若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須於監理機關通知後兩個月內重新體檢及認知測驗,逾期即喪失職業駕照。
上次坐計程車,司機聽起來年紀不小但還在開?背後可能正是這條法規在運作。在台灣,超過某個年紀的職業駕駛人不是想開就能開:小型車職業駕駛人滿68歲、汽車運輸業所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滿65歲,要繼續開車不只要過體檢,還要再加一道「認知功能測驗或無失智症證明」。通過了,駕照效期變一年一年延:小型車最多到70歲止,大型車最多到68歲止。沒過或沒辦的人,職業駕照就此終結。第二項還埋了一個陷阱:通過認知測驗後若駕車肇事致人受傷,必須在兩個月內重新體檢和認知測驗,沒做就再也不能繼續持有職業駕照。這條把「老司機經驗豐富」的傳統印象,換成「老司機要每年證明自己腦袋還夠靈光」的法定門檻。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1,是針對超過特定年齡的職業駕駛人所設的「年度資格驗證」程序:以體格檢查合格、認知功能測驗通過或無失智症證明為要件,逐年延長職業駕駛執照效期,並設小型車滿70歲、大型車滿68歲的資格上限,將高齡駕駛的適格判斷從「終身有效」轉為「逐年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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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強制退休,是「資格延長有上限」。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通過認知測驗每年延長一次,最多到滿70歲止;汽車運輸業所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最多到滿68歲止。超過後職業駕照停止延長,但仍可換普通駕照自用。
認知功能測驗由公立醫院、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的醫院、診所、團體或人員執行,內容依附件十九規定,包含記憶力、注意力、視覺空間、判斷力等。對健康長者通常不困難,但對失智症初期或中度認知障礙者就是門檻。
依第二項,延長後駕車違反規則或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未受吊銷處分)者,應於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後兩個月內重新辦理體格檢查合格及檢附無失智症證明,才能繼續領有該職業駕駛執照,逾期即喪失資格。
不是直接不能開,而是逾68歲後每年要通過認知測驗才能延長,小型車職業駕照最多到滿70歲止。
規範高齡職業駕駛人以體檢合格、認知測驗或無失智症證明逐年延長職業駕照的資格門檻。
依附件十九,測記憶力、注意力、視覺空間、判斷力,由公立醫院或指定機構執行。
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未罹患失智症的文件,是替代認知測驗或併同提出的法定門檻之一。
確認年齡關卡→第64條之1體檢合格→辦認知測驗或附無失智症證明→向監理機關換發一年效期或逐年加註。
公立醫院、衛生機關或監理機關指定的醫院、診所、團體辦理,依附件十九流程,通常當次完成。
於監理機關通知後兩個月內重新體檢合格並附無失智症證明,逾期就喪失該職業駕照。
到期前半年陪同做認知測驗與失智症評估試做,及早決定續延、改普通駕照或轉行。
52之1管高齡「職業」駕駛(68/65歲起),52之2管一般駕駛人75歲以上認知測驗,對象與年齡不同。
| 項目 | 小型車職業駕駛人 | 運輸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 |
|---|---|---|
| 起算年齡 | 逾68歲 | 逾65歲 |
| 延長方式 | 每年換發或加註延長一年 | 每年換發或加註延長一年 |
| 資格上限 | 滿70歲止 | 滿68歲止 |
| 共同門檻 | 前一年未受吊扣+體檢合格+認知測驗/無失智症證明 | 前一年未受吊扣+體檢合格+認知測驗/無失智症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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