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第 13 條(路邊停車場其重要事項之公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路邊停車場開放使用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收費時間、收費方式、費率及其他規定事項公告週知。變更及廢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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