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 31 條
海事優先權,不因船舶所有權之移轉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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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海商法第31條規定海事優先權不因船舶所有權移轉而受影響,船舶轉售後新船東仍須概括承受附著船體的優先權債務。
Q · 買了二手船,前船東欠的薪水、救助費我要付嗎?
依海商法第31條,海事優先權不因船舶所有權移轉而受影響。船員薪資、救助費、港埠費等海事優先權擔保的債權(第24條)附著在船體上,前船東把船賣掉、過戶給你,這些優先權不會消失,你的船仍可能被債權人聲請扣押拍賣。新船東的救濟不是主張「這不是我欠的」,而是檢視優先權成立要件與第32條一年消滅時效。
白話解讀
你借錢給船東,船東欠薪給船員,船員遇海難產生救助費,這些錢全都「黏」在那艘船身上,不是黏在船東身上。船東把船賣掉、過戶給別人,這些債權不會因此消失。新船東接手的不只是船,還有附在船上的所有海事優先權包袱。這條法律的威力在於:它打破民法「債權只能找欠你錢的人」的基本邏輯,讓你可以直接對「那艘船」下手,不管現在船登記在誰名下。對債權人來說,這是海事法給你的一張特權票;對船舶買家來說,這是你買船前沒查清楚就可能吞下的定時炸彈。
法律定性
海商法第31條為海事優先權追及效力的規範,明定海事優先權這種法定擔保物權附著於船舶本體,不因船舶所有權移轉而受影響,使船員薪資、救助費、港埠費等特殊債權得對受讓後的船舶主張優先受償,構成船舶物權交易安全的核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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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海商法第31條是什麼?▾
規定海事優先權附著於船舶本體,不因船舶所有權移轉而消滅,是海事優先權的追及效力條款。
Q2海事優先權為什麼跟著船走?▾
因為船會跨國移動,若債權只能追原船東,船東脫產賣船後船員、救助人永遠拿不到錢,故法律讓優先權附著船體。
Q3買二手船怎麼查有沒有海事優先權?▾
登記謄本查不到(不以登記為要件),須請海事律師做 maritime lien search、查港口紀錄、要求無欠款聲明並扣留部分價金。
Q4海事優先權和銀行抵押權誰先?▾
海事優先權位階在船舶抵押權之上(第24條),這是船舶融資利率偏高的主因。
Q5新船東被追討海事優先權能怎麼辦?▾
確認債權發生日是否已過第32條一年時效、檢視優先權成立要件與金額,再依買賣契約瑕疵擔保向原船東求償。
Q6海事優先權多久消滅?▾
依第32條,自債權發生之日起經一年消滅,船員薪資從離職日起算,過期後優先權地位消失但一般債權仍存在。
Q7海事優先權 vs 船舶抵押權 vs 留置權順位怎麼排?▾
海事優先權最優先,船舶抵押權次之,建造修繕留置權在抵押權之後(第25條)。
Q8已經過戶登記為什麼還會被追?▾
登記解決所有權歸屬,但海事優先權不以登記為成立要件、不會出現在登記謄本,查登記安心是錯覺。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海事優先權 | 船舶抵押權 | 一般債權 |
|---|---|---|---|
| 受償順位 | 最優先 | 次於海事優先權 | 最後 |
| 是否須登記 | 不以登記為要件 | 須書面設定 | 無 |
| 追及效力 | 隨船移轉(第31條) | 隨船移轉 | 僅對原債務人 |
| 消滅時效 | 1 年(第32條) | 依登記存續 | 民法一般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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