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 9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碰撞之各船舶有共同過失時,各依其過失程度之比例負其責任,不能判定其過失之輕重時,各方平均負其責任。
- 有過失之各船舶,對於因死亡或傷害所生之損害,應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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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att12074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財產上:第一項規定,依比例分攤。
人身損害上:兩者平均負擔
財產上責任制:
單一責任:甲船負擔a責任,乙船負擔b責任,若a>b,甲負擔a-b之責任;反之a<b,乙負擔b-a。
交叉責任制:無抵償規定。甲負擔a乙負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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