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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藥事法 第 82 條

  1. 1.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2. 2.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3. 3.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4. 4.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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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藥事法第 82 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億元以下罰金,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Q · 製造偽藥會被關多久、罰多少?

依藥事法第 82 條,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億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億元以下罰金。第三項過失犯處 3 年以下、得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第四項未遂犯亦罰。

白話解讀

如果有一條法律告訴你「最高判 10 年、罰款 1 億」,你會不會覺得「應該是針對黑心藥廠那種大魔王吧」?但這條告訴你的真相是:罰金門檻在民國 104 年從原本的 1000 萬一口氣跳到 1 億,致死最高 2 億,致重傷 1 億 5000 萬。立法理由白紙黑字寫著「食安法已大幅提升刑責,偽藥禁藥影響國人健康更甚食品,不能讓刑責低於食安法導致無法杜絕違法誘因」。最值得注意的是「過失犯」也罰:因為過失製造偽藥禁藥也要關 3 年以下、罰 1000 萬以下。意思是你的工廠就算只是品管疏失導致出貨變成偽藥,也可能負刑責。未遂犯也罰。對藥廠經營者來說,這條告訴你一件事:偽藥禁藥不是「賺幾倍就能彌補風險」的生意,因為一旦被抓,公司會被罰到破產,負責人會被關到老。

法律定性

藥事法第 82 條為製造、輸入偽藥或禁藥的刑事處罰規定,屬藥事法第十章罰則的核心條文。其建立四層責任結構:第一項故意製造輸入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 億元以下罰金、第二項加重結果犯(致死、致重傷)、第三項過失犯、第四項未遂犯,構成台灣公共衛生領域最嚴厲的刑罰體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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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藥廠負責人不在現場、沒參與製造,被查到偽藥要不要負刑責?

看實務認定。如果負責人對品管有監督義務而未盡監督,即使不在現場也可能成立過失犯;若能證明已建立完整品管制度並有監督紀錄,刑責可大幅降低。藥事法第 87 條法人兩罰規定,公司與個人會同時被罰。

Q2從國外帶藥回台灣自用,會不會構成輸入禁藥?

藥事法第 48 條之 2 有自用例外,但限量限制嚴格,超過限額或被認定為意圖販賣就可能進入第 82 條範圍,第四項未遂犯規定使海關攔下即成立。代購給朋友只要有金錢交易就可能被認定為販賣。

Q3罰金真的會判到 1 億嗎?實務上判多少?

罰金是得併科非應併科,法官有裁量空間,但民國 104 年修法理由要求刑度向食安法看齊,重大案件量刑會往上限走。法官量刑會看犯罪所得、被害人數、是否主動回收等因素,主動配合回收是降刑的關鍵動作。

Q4藥事法第 82 條是什麼?

規範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的刑事責任,是藥事法罰則章最重條文,含故意、加重結果、過失、未遂四層責任。

Q5偽藥跟禁藥差在哪?

偽藥指成分被擅自抽換變造(第 20 條),禁藥指經明令禁止或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第 22 條),兩者都落入第 82 條。

Q6什麼叫過失犯偽藥罪?

行為人無製造偽藥故意,但因品管 SOP 未落實等違反注意義務致出貨成偽藥,第三項處 3 年以下、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Q7製造偽藥跟販賣偽藥差在哪?

製造輸入走第 82 條(最重 10 年、1 億),明知販賣供應運送走第 83 條(最重 7 年、5000 萬),構成要件與刑度不同。

Q8被查到製造偽藥怎麼辦?

立即委任律師 → 釐清故意或過失 → 提出品管與原料來源證據 → 主動配合回收 → 評估認罪協商。

Q9怎麼證明自己沒有故意?

備齊完整品管 SOP 紀錄、原料來源證明、製程紀錄與監督紀錄,證明已盡客觀注意義務,將責任限縮在過失或不成立。

Q10偽藥受害者怎麼求償?

保留產品、購買憑證、醫療紀錄與因果關係證明,向地檢署提告並可附帶民事求償,同步向衛生局檢舉啟動行政處分。

Q11公司被查偽藥,負責人會被關嗎?

行為人依本條論罪,藥事法第 87 條兩罰規定使藥商同被科罰金;負責人未盡監督義務也可能成立過失犯。

Q12藥事法 82 vs 食安法 49 哪個重?

104 年修法刻意讓藥事法 82 刑度高於食安法,罰金上限 1 億(致死 2 億)高於食安法 49 條的 8000 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医薬品医療機器等法(薬機法)の無承認・偽造医薬品の製造輸入に関する罰則
🇰🇷 韓國약사법상 위조·불량의약품 제조·수입 처벌 규정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德國Arzneimittelgesetz (AMG) § 95 (Strafvorschriften für gefälschte/bedenkliche Arzneimittel)
🇫🇷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art. L5421-1 et suivants (médicaments falsifiés)
🇺🇸 美國21 U.S.C. §§ 331, 333 (FDCA — prohibited acts incl. counterfeit 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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