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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查驗登記申請案,除別有規定外,其檢驗規格之審查、送驗作業與技術性書面作業同時進行。
  2. 前項作業流程,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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